5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紧急通知,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刻吸取墨西哥地铁轨道桥垮塌重大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模和客流规模均居世界第一,在建线路6700余公里,运营里程7500余公里。随着线网规模不断扩大,运营环境更加复杂,安全风险不断增多,安全运行压力日趋加大。要深刻汲取2019年江苏无锡“10·10”高架桥梁坍塌事故、2020年天津滨海新区“11·1”铁路桥梁坍塌事故教训,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
通知要求,有轨道交通的城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迅速组织专家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彻底排查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坚决杜绝一般化表面化检查,坚决防止此类影响公众安全的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要深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落实集中攻坚任务,进一步强化关键设备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程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完善关键设备故障、突发大客流、安全保护区碰撞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和监管执法,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符合各项标准。要树立正确的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导向,坚守安全底线,审慎选择技术路线,应用可靠稳健的技术。要切实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积极推广应用工程新技术,降低施工安全风险。要健全对高架桥梁、隧道等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日常维护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有效管控,确保安全运行。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关键设备设施运行检测监测、养护维修管理,保障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更新改造资金到位。要严格查处运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不按标准规范检修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列车脱轨、列车冲突、接触网塌网、信号系统重大故障等险性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强化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安全治理,组织有关部门划定保护区范围,建立安全保护区管理制度,构建安全保护区协同管理机制,严厉打击保护区违法施工作业、私搭乱建、车辆人员异物侵限等行为。要加大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巡查力度,督促有关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动态监测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