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T 30012-20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对车辆与车辆基地的管理有明确的规定。维保人员可依照相关管理规范与运营单位配合,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车辆运用维护
运营单位应根据线路运营需要,制定运用车、维修车和备用车计划。车辆应定期维护,保持技术状态良好、设备齐全。列车内安全标识、引导标识、无障碍标识、广播设备和灭火器等应设置齐全。车辆履历本、列车驾驶员操作手册、故障诊断等资料应齐全。
运营单位应按照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和GBT7928(《地铁车辆技术通用条件》)的要求,根据车辆设计技术状态、走行里程、使用时间确定检修周期,制定检修规程,可采用日检、双周检、月检、年检(定修)、架修或大修等。运营单位应根据车辆检修规范、场地、人员等条件编制车辆维修操作文件。
车辆保养与维修应加强与信号、通信等系统的协调与配合。运营单位应建立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记录和存档车辆维修、使用信息、维修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运营单位应制定列车卫生保洁制度,规定列车车体和客室的保洁周期,定期对列车进行保洁。运营车辆保有量应按设计年度运能规模配置。当客运量规模预计到设备年度计划,应提前购置所需车辆,并补充完善相应配套设施。
运营单位应建立在车辆维修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维系及保养手册、易损易耗件目录、部件功能描述技术文件、车辆电器部件接线图、车辆各系统电路图、车辆布线图、车辆部件拆装工艺和流程等。
车辆基地的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停放和检修基地、设备维修和材料供应基地、人员培训基地、具有占地面积大、工程造价高、设备及技术进口复杂等特点。车辆基地的设置应满足行车、维修和应急检修的需要。
车辆基地的设施设备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保证试车线不被占用;2.配备应急所需的教授设备和器材;3.备品备件、特殊工具和仪器仪表种类齐全。车辆基地周界应设屏蔽设施;试车线与周围建构筑之间,应有隔离设置;车辆基地有电区和无电区之间应有隔离设置。车辆基地应具有列车清扫、洗涤的专用场所,根据洗车作业需要,合理配置相应地设置设备。
在寒冷地区,车辆基地应具备车辆存放的供暖条件。车辆基地设置的物资总部,应满足运营需求,其中危险品存放应设专用仓库,并设专人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车辆基地宜设置大型物件运输出入的通道和装卸场地。运营单位因保证车辆基地内试车线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若试车线不能满足列车最高运行速度测试时,应选择适当的运营空闲时段和区段,利用正线进行必要的试车,达到试车规定后方可上线载客运营。
车辆检修设备的使用管理,应满足一下要求:1.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履历簿、操作手册,对各类设备分别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各级检修保养规程和工艺流程。2.保持良好状态,并由专业人员保养维修。特种设备应有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保养维修,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3.检修设备上的计量器具,应根据规定的周期进行计量检定。